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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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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85538367
办公
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受理
期限
收案后10至20个工作日
收费
标准
办理
条件
区属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 1.技术性和专业性强,国内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超过十家; 2.公开招标时,申请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名,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 3.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提供贷款方要求进行邀请招标的; 4.外商和私人独资、捐资的建设工程,是否以招标方式发包,由业主和捐资者自行决定,但是,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建设工程,应当依法招标发包。
办事
程序
1.招标人提出的《招标申请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规划批文;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许可证》或者批文;银行出具的工程项目资金保函或证明;
4.《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权证明或合作开发合同;
 5.招标人的企业章程,审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
 6.招标代理人的资质证书及招标代理协议书或合同;
7.招标文件;
8.《设计施工图纸》。
注: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须盖项目法人章。
所需
材料
办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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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申请邀请招标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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