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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程序

办事
机构
办理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程序
办公
地址
联系
电话
85537738
办公
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受理
期限
对挖掘申请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或答复
收费
标准
办理
条件
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建设施工单位及个人。
办事
程序
1、城市道路按市、区分工管理。开挖区管道路的,由区建设和市政局市政管理科办理;挖掘市管道路的,由市政园林局市政设施管理处办理。
2、凡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由申请单位到市政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挖掘道路申请表》。申请表需加盖申请单位、施工单位公章。
3、属建设项目的挖掘,申请单位应提供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建设工程许可证》、《建筑物审核意见书》、《建设配套设施建设费缴费证明书》等。其他性质的挖掘,申请单位应提供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经审批同意挖掘的,申请单位必须按照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缴纳道路修复费、占道费。市政管理部门凭收费收据核发《挖掘道路许可证》。
所需
材料
办事
依据

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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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因抢修城市基础设施需挖掘的,施工单位可先行挖掘,但必须在24小时内补办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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