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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临时占道许可证程序

办事
机构
办理临时占道许可证程序
办公
地址
联系
电话
85537738
办公
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受理
期限
市政管理部门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审批,对申请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或答复。
收费
标准
办理
条件
需临时占用道路的单位及个人。
办事
程序
1、城市道路按市、区分工管理。占用区管道路的,由区建设和市政局市政管理科办理;占用市管道路的,由市政园林局市政设施管理处办理。
2、凡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由申请单位到市政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临时占用道路审批表》。申请表需加盖申请单位、施工单位公章。
3、属建设项目的临时占用,申请单位应提供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建设工程许可证》、《红线规划图》、申请报告等。其他性质的占用,申请单位应提供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经审批同意临时占用的,申请单位必须按照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缴纳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市政管理部门凭收费收据核发《广州市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
所需
材料
办事
依据

广州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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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占用道路期满后仍需继续占用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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