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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 机构 |
卫生许可证办证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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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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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020-85264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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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时间 |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星期五上午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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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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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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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条件 |
一、凡从事食品和公共场所行业的单位,均应向辖区卫生监督所申领卫生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办证范围:
(一)食品行业:
1、大中小型饮食店、大排档、小食品、快餐、甜品、炖品店、冰室、西餐、咖啡厅、酒吧(廊)、茶艺(吧)。
2、大中小型商场、食杂店、糖烟酒店、熟食品零售、糕点零售、茶店。
3、熟食品(饮料)加工、糕点加工。
4、集体食堂、生猪(牛)屠宰场及其它食品生产经营部门。
(二)公共场所
1、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咖啡厅、酒吧茶座。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店)、书店。
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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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 程序 |
l、新开业单位办证,预先到卫生监督所领取“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并交齐有关资料。 2、填表,单位主管部门(个体户到工商所、个体劳协会),签署意见后,由卫生监督所现场审批。 3、经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卫生监督员进行竣工验收后,凭签署“同意办证”字样的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带齐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到发证室领取卫生许可证。 4、食品卫生许可证每年换发一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两年换发一次。申请换证单位先填好申请表,连同旧卫生许可证和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交监督员审核,合格后凭签署意见到发证室领取卫生许可证。逾期三个月未换证者,当无证经营,按有规定进行处理。 5、经营单位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 6、遗失卫生许可证及歇业单位,应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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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 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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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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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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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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