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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 机构 |
办理《书报刊出租》(备案)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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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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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020-38623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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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时间 |
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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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期限 |
十五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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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标准 |
不收取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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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条件 |
设立出版行出租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的,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有:出版物出租)后15日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等材料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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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 程序 |
1、申请人递交申请报告,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2、社文科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安排查看场地并答复是否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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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 材料 |
1、申请报告,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住址等(打印);
2、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相片2张;
3、《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应有:出版物出租);
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5、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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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 依据 |
《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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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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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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