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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招收的(审批)程序  办事指南 >> 天河区人事局调配培训教育科
办理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的(审批)程序  办事指南 >> 天河区人事局调配培训教育科
办理随军家属接收安置的(审批)程序  办事指南 >> 天河区人事局调配培训教育科
办理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励)的程序  办事指南 >> 天河区人事局干部综合管理科
办理聘用干部的聘用、续聘、解(辞)聘的程序  办事指南 >> 天河区人事局干部综合管理科
办理国家公务员职位设置的程序  办事指南 >> 天河区人事局干部综合管理科
办理公开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的程序  办事指南 >> 区人事局干部综合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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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引进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程序  办事指南 >> 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的程序  办事指南 >> 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程序  办事指南 >> 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职的审批程序  办事指南 >> 天河区人事局干部综合管理科
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政审程序  办事指南 >> 天河区人事局办公室
办理人事行政关系挂靠(审批)程序  办事指南 >> 天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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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仲裁申请程序  办事指南 >> 天河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办理牺牲、病故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的审批程序  办事指南 >> 天河区人事局工资福利科
办理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程序  办事指南 >> 天河区人事局工资福利科
办理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正常(提前)晋升的审批程序  办事指南 >> 天河区人事局工资福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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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事档案保管(审批)程序

办事
机构
办理人事档案保管(审批)程序
办公
地址
林和西横路101号2楼;邮政编码:510620
联系
电话
87554158、38622395
办公
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
受理
期限
随到即办
收费
标准
每人20元/月
办理
条件
办事
程序
1、单位或个人向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出申请,领填《人事档案管理手册》;
2、人才交流中心发函调档、审查档案及有关资料;
3、人才交流中心与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人事档案委托保管合同书》,缴交合同期内的保管费;
4、需要办理失业登记者,中心开具《广州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证明书》,本人持《证明书》和户口簿到劳动部门办理失业证及待业登记。
所需
材料
1、本人提供辞职、辞退、离职、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办事
依据

1、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印发《广州市人才流动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1992]64号);2、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3、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穗人[1999]73号);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广州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管理的通知》(穗价[2005]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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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1、人事档案保管是指已辞职、辞退、离职、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及自谋职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2、档案保管人员不保留原有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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