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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的(审批)程序  办事指南 >> 天河区人事局调配培训教育科
办理随军家属接收安置的(审批)程序  办事指南 >> 天河区人事局调配培训教育科
办理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励)的程序  办事指南 >> 天河区人事局干部综合管理科
办理聘用干部的聘用、续聘、解(辞)聘的程序  办事指南 >> 天河区人事局干部综合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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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的程序  办事指南 >> 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程序  办事指南 >> 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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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程序  办事指南 >> 天河区人事局工资福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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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职费、辞退费的审批程序  办事指南 >> 天河区人事局工资福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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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聘用干部的聘用、续聘、解(辞)聘的程序

办事
机构
办理聘用干部的聘用、续聘、解(辞)聘的程序
办公
地址
天府路1号2号楼4楼;邮政编码:510655
联系
电话
38622393
办公
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
受理
期限
不受限制
收费
标准
暂无收费
办理
条件
办事
程序
一、聘用
1、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个人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参加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考核考试;
2、聘用单位填写《聘用干部审批表》一式两份,《吸收录(聘)用干部审批名册》一式三份;连同考核材料、市统考资格证和体检表报区人事局;
3、经批准后,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合同,发给聘书,聘期一般为3年。
二、续聘、解(辞)聘
1、受聘人员聘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个人表现及工作需要,经双方商定,可以签    订续聘合同;也可以根据规定,对受聘人员予以解聘;
2、用人单位将续聘人员的《聘用干部审批表》、聘用干部证书和聘用合同加具意见后,报区人事局审批;
3、受聘人员可申请辞聘,经单位同意后,将《聘用干部审批表》、聘用干部证书和聘用合同、本人申请、单位意见一并报区人事局审批;单位提出解聘后,将《聘用干部审批表》、聘用干部证书和聘用合同、单位意见报区人事局同意后办理手续。
所需
材料
《聘用干部审批表》、聘用干部证书、聘用合同
办事
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广东省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招收聘用制干部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1994]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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