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 机构 |
办理随军家属接收安置的(审批)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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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地址 |
天府路1号2号楼4013室;邮政编码:510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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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38622390 38622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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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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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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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标准 |
暂无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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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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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 程序 |
1、广州市人事局下达安置计划; 2、双向选择会收集随军家属材料; 3、区人事局确定接收名单,报市人事局; 4、市人事局下达接收名单; 5、用人单位填写《广州市引进人才呈报表》一式2份; 6、提交所需材料区人事局调配培训教育科; 7、区人事局研究、审批8、报市人事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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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 材料 |
1、随军家属自我推荐材料;
2、区编办编制审核表;
3、《广州市引进人才呈报表》(公务员填写《广州市国家公务员转任、调任呈批表》);
4、部队干部家属随军审批表原件,学历、学位、职称复印件;
5、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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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 依据 |
1、《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意见》(国发[1993]43号);2、《广州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规定》(穗府[1995]133号);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劳动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驻军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1997] 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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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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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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