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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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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办公
地址
天河区天府路1号2号楼10楼1014室
联系
电话
020-38622774
办公
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受理
期限
收费
标准
办理
条件
注册对象: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我局审核发证的医疗机构护理人员,及辖区内工矿企事业医疗机构护理人员; 2、护士执业考试与护理专业初级考试并轨后,在广东省内报名,并经全国护理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证书者; 3、符合国家规定的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免考者。
办事
程序
一、注册时间:
护士首次注册实行双数年注册(例如:02年、04年、06年等),每次注册具体时间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文具体规定。
二、注册办法:
各医疗机构负责本机构执业人员的材料审核,根据时间安排将申请材料等统一交到我局医政科,审核合格后予以注册。
所需
材料
注册提交材料及注册收费: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医政科领取) 2、护理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和《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审核)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学历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审核)及复印件; 5、医疗机构拟聘用护士岗位证明; 6、医疗单位临床实践有效证明和业务考核合格证明; 7、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近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原件(医政科领取); 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照2张; 9、人事档案已在我省医疗机构的护理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评人事部门的拟录通知申请注册; 10、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后2年内未注册者,还应提交省级以上医疗机构6个月以上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11、所有提交材料统一使用A4纸; 12、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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