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在天河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监督下,坚持以依法行政为宗旨,以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严格按照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强化执法、普法工作力度,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确履行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职能,干部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都得到了全面提高,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天河区行政审批局许可通用目录,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严格规范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凡属非涉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二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从系统、内容、制度保障三个层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严格按照要求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及时录入办理案件。着力深化基层政务公开,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办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严格按要求开展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加强涉及群众利益重大政策解读。
三是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保障各类社会群体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民生权益。完善信访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工作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截至目前,共联合有关部门采取不定时方式开展执法检查5080次,重点检查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特别突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和非法用工违法犯罪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民工工资实名制的推进落实工作。截至目前,共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43次,并实地走访检查了重点项目实名制工资发放情况。
(二)心系于民,依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依法公正办理各类劳动仲裁案件,保障各类社会群体合法权益。完善行政调解、信访处理,进一步提升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办理效率,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年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共计9102件;其中,立案8083件,涉及劳动者9450人;通过各类渠道调解案件11149件,调解成功率达75.2%。高效妥善地处理了252名劳动者诉“YY学车”系列案件、190名劳动者诉广州虎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一大批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2022年,我局承办广州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共78779宗,按时办结率为100%;满意率88.04%。全局省一体化平台共受理信访案件836宗,同比去年增长100%,目前已办结816宗,案件动态办结率97.6%,按时办结率为100%。其中国家满意度案件263宗,国家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件3宗,市信访件积案治理百日攻坚件4宗,目前均已报送结案。
通过这几年来在依法治区工作中的不懈努力,天河区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取得了可喜成效,涌现出一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历年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均在广州市名列前茅。2022年经过广州市三方(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总工会、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协商研究并通过2021年度的天河区和谐单位数量创建达493家。和谐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日趋规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逐步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归属感进一步提升,全区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平稳可控,符合天河区区情的劳动关系治理体系逐渐成熟。
(三)全民普法,不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一是建强普法专业队伍。加强法律研判小组、重大仲裁案件裁审小组建设,定期研究讨论重大疑难案件、法律业务热点难点及敏感问题,将集体智慧转化为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2022年,本局继续聘请擅长行政法、劳动法实务处理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局常年法律顾问,在法律宣传、政策拟订、行政合同审查等方面出具意见建议近百项,普法把关作用发挥突出。
二是建立线上加线下新模式。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普法宣教。利用“天河人才港”、“天河就业”公众号和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线上平台宣传人社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对有效号码发送疫情期间劳动用工法律指引提示短信30万余条;组织“春风行动”、送政策下园区、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伤法律法规咨询、法律援助宣传等线下活动,设立咨询台、宣传专栏、制作宣传画册等开展现场普法宣传。2022年,在疫情严峻形势下,组织线上线下普法培训4次,培训企业600余家,发放资料1200余份,将人社政策送进园区,助力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建优边执法边普法。我局认真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着重加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理念,截至目前,本局开展执法检查2023次,重点检查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在突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加大查处的同时,深入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
(四)依法履职,积极拓展普法方式方法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指南和目录,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QQ、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我局涉及的法律法规、执法依据、局机关工作职责、公开服务承诺等,及时将考试培训、事业单位招聘、“五险”社保基金政策等群众关注事项进行网上公布。
二是优化社会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在区信息网、局宣传栏等公布政务邮箱、投诉监督电话、群众来访值班主任电话等,鼓励群众监督业务办理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
三是深化司法监督。严格贯彻落实《广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规范开展出庭应诉工作。2022年,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共92宗。其中行政复议案件55宗,已开庭27宗,全部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本局虽然在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部分干部职工偏重于与本部门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的学习,而忽视了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存在法律知识学习面不够广、不够全的问题。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普法工作责任
一是健全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了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全体业务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具体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有力加强了对本局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并在人、财、物上给予倾斜,为依法治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明确普法责任。从人社执法职能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了依法治区内容和任务,精心研究制定了《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法责任清单》等一系列的压实责任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党组书记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班子履行“一岗双责”,较为完整和系统地确定了依法治区有关任务类型和职责分工。并结合社会面对人社法治的需求,按要求在区府网站将《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法责任清单》等面向社会公开。
(二)全员学法,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本局班子领导坚持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掌握新精神,吃透新政策,注重积累新经验,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的能力。特别是在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均加入了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学习内容,并由局领导宣讲关于上级部署依法治理工作的相关精神。
二是执法干部全员学。对局新进公务员的法律学习制定了具体计划和工作方案,把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纳入公务员任职培训和定期轮训的内容。本局参加考试的行政执法人员一次性通过考核率为100%,全部按时取得执法证。同时积极组织全体在编人员参加广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局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
三是党内法规经常学。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为基本框架,充分运用“三会一课”等基本形式,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专题辅导讲座和宣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通过对党内法规制度的常态化传播、教育,使党员干部能够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牢记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本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继续全力推进依法治区各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各项专项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其配套法规,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打击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查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二是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依法公正办理各类劳动仲裁案件,保障各类社会群体合法权益。完善行政调解、信访处理,进一步提升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办理效率,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是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严格执行公务员招考录用、考核、交流、培训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等各项制度,促进公务员依法管理。
(二)继续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渠道。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在运用好原有普法阵地的基础上广泛运用新闻媒体以及印发普法宣传资料等手段,充分采用网络等新载体,全面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