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司办〔2020〕135号)第九条“县级以上各级政府部门应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规定,现按要求报送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引导干部群众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的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善用各类普法阵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通知》(穗天城管综合〔2022〕1453号),采取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主题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入认真宣传法治建设的国家方略,确保领导干部带头学,并传达到每一名干部,确保实现全覆盖,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二)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不断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行政许可事项全流程网办率、办事不用跑率、统一认证率、跨域通办率、IV深度率等指标均达到100%。深入贯彻落实市、区营商环境5.0改革部署,组建局“政务云窗”综合坐席和专业坐席上线“政务云窗”服务,随时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在线优质政务服务。
2.加强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运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我局经行政许可市场主体进行事中事后监管。2022年,在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行政处罚结果4宗;公示行政许可结果203宗,办理信用修复6宗。按照《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及车辆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对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及车辆进行诚信综合评价管理,2022年上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信息共6条,对违法运输公司进行诚信扣分35分,约谈9家运输企业。
(三)完善行政决策体系,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2022年出台《天河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2021-2025)》,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定条例》、《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定程序,加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充分听取意见,确保决策内容合法合理,程序合法。
(四)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配合做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结合执法工作重点难点,安排了历史建筑保护、建设工程和建筑废弃物执法、燃气执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违法建设执法等19场专题培训。制作下发城管执法业务指导资料,配合梳理和制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细化工作标准等,组织各街道执法办工作人员开展违法建设治理业务跟班轮训,建立重大案件指导机制,定期通报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办案水平。
2.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全力推进违法建设治理,2022年共治理违法建设1221宗,面积210.83万平方米;加强市容环境和六乱整治,开展日常“六乱”整治行动5.1万次,出动队员28.3万人(次),清理整治各类六乱行为13.9万宗;加强共享单车整治,开展“随手扶”等规范停放共享单车60.52余万辆(次),通报共享单车公司清理、调度单车20.7万余辆(次);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累计检查强制分类实施单位5227家(次),餐饮单位7957家(次),责令限期改正3005宗,立案处罚2066宗,罚款37.32万元。加强燃气监管,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场站17022家次,公共用气场所11470处,检查涉燃气管线施工工地724个,检查疫情防控酒店燃气安全243家次,共发现并整改燃气安全隐患3509宗,查处违法燃气经营“黑点”52个,查扣气瓶1349个,对违法经营行为立案处罚58宗,处罚金额36.14万元;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监管,累计拆除违法户外广告和招牌957块,共计9021平方米;强化工地管理,2022年以来共出动2206人次、出动车辆792台次、检查工地3696次,检查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474台次,联合区住建园林局、天河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开展辖区内在建工地建筑废弃物整治行动53次。
3.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关于印发天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通知》(穗天城执〔2022〕7号),完善工作制度和严抓落实。2022年,在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行政处罚结果4宗;公示行政许可结果203宗;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检查15宗,行政处罚1宗。二是落实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以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为契机,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退出机制,2022年1月至今,完成96名执法人员执法证申领、换证、注销工作;完成90名行政执法人员全国执法证编号的申请确认;组织8名行政执法人员报名参加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通过率100%;完成99名国家工作人员2022年学法考试任务。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2022年报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6个,每季度向全区街道综合执法办通报执法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力度。四是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行政奖励等柔性、非强制行政手段,引导当事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五是全面推行律师参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合理利用律师等外部专业力量,弥补街道法制审核人员不足现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2年驻办律师出具案件审核及建议意见199件,处理复议、诉讼案件17宗,协助处理信访、信息公开69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323件,审查合同187份,出具律师函件3份,随队执法197次,举行培训、案例研讨78次,协助起草出台文件28份,对协助、指导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全面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2022年我局共收到34宗行政诉讼案(含2021年结转17宗),行政复议1宗。我局积极做好应诉工作,并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通过复议、诉讼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督促整改不规范执法、不依法执法、不积极作为等行为。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共有3宗一审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共出庭应诉3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为100%。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落实和反馈工作,2022年办理和回复司法建议1宗、检察建议1宗。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多方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022年,我局承办人大建议11件,承办政协提案9件。三是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办理。截至今年10月底,共参加市局领导接访日活动10场、接访群众35批56人次,日常接待来访群众8批13人次,共办理群众来信和上级转办信访件77宗;四是做好热线工单办理。今年,共转办12345热线工单1639宗,按期办理820宗,按期办结率100%。
(六)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开展城市管理执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印发《关于印发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做好城市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天城执〔2021〕92号),制定《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检查监督工作细则》等制度,以促进整改工作措施落实为契机,加强城市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做好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本局及街道办事处办理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执法案卷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等要素进行检查评议,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整改促规范。
(七)完善公众全过程参与制度体系,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建立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积极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信息,做好栏目及内容的运行维护,先后主动公开了年度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决算报告、2021年行政执法数据、2021年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报告、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动态新闻等信息。每月定时在天河区信息网公开城管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信息,2022年共公开203条行政许可结果信息,4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2022年,通过网上、信函、当面送达等方式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1宗,已回复11宗,回复率达100%。
(八)完善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组织全局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稳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广泛开展对全区城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2022年组织局机关及街道执法办参加综合法律、业务专题、执法技能类等各种培训共约27场次,培训约2707人次。每季度制定季度业务和普法学习计划,梳理执法典型案例发给各街道执法办,有计划地安排对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宪法、民法典等主题普法知识、新颁布法律法规、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安全发展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学习。
(九)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组建城管普法志愿服务团队。联合广州市越秀区穗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双方的资源,以区内10所中学、高校等学校为志愿服务阵地,构建“社工+志愿者骨干+志愿者”服务管理机制,组建一支100人志愿服务团队,吸引更多青年投身到城管法治志愿服务工作,为市民群众提供全方位普法宣传服务。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天河区青少年服务阵地资源,联合10所公办民办中小学校,景区如花城广场、天河公园等,21个街道社工服务站及2个天河区青年地带社工站等社会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普法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进家庭、进景区、进企业、进商铺,进一步提高区内市民群众学法规、懂规章,引导大家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融入日常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积极参与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选送工作,推动更多普法案例入选“谁执法谁普法”创新案例。四是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开展有奖问答、积分奖励、桶边引导等宣传1982场次,组织物业管理人员、清洁工、环卫工人开展专题培训746场次,提升垃圾分类能力;主动引导媒体,在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垃圾分类226篇(次)。五是开展燃气安全管理应急演练和普法宣传。组织开展了燃气安全管理应急演练活动共计19场次,参演人员620余人次。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30余场次,制作印发各类燃气安全管理普法宣传资料、海报、单张合计7万余册(张),制作燃气安全短视频2个,同时还会同区教育局、燃气企业为全区340所中小学及幼儿园负责人进行燃气安全宣贯培训。
二、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局2022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与局重点工作同步推进。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推进依法行政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坚持抓住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提高政府部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依法依规。四是落实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把“述法”“述职”“述廉”结合,将推行法治建设纳入处级干部年度考核。
三、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23年工作计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综合运用行政检查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监管力度有待提升。三是执法协作机制体制有待完善。四是调查研究,科学决策水平有待提高。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法律知识学习和考核,强化执法流程,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三是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四是积极推动运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全流程监控,提高行政办案规范化、程序化、透明化水平。
2.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科学水平。继续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灵活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加强运用信用监管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根据不同监管对象的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行政检查内容、方式和频次,规范行政检查程序,提高行政检查效率,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3.加强与街道及其他执法部门的执法协作力度。完善与街道综合执法部门之间的案件移送及执法协作机制,继续积极指导协助街道执法办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重大、疑难案件指导机制,共同做好下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执法工作;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监管合力。
4.加强调查研究,提出运用法治思维提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平的思路。根据局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将调研成果转化运用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实践和服务科学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