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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6007508341D/2023-00007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1-06
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水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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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水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9  浏览次数:-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方位新高度出发,强化使命担当,落实主体责任,紧盯目标任务,扎实工作、攻坚克难,有序有效推动各项法治工作做实做细,努力为实现我区水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紧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来谋划推进法治建设,加快推进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四次集体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多元化、多层次开展理论学习,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我区水务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区水环境治理、水安全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

  2.强化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在实际工作中,局党组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依法依规强化本单位对“三重一大”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局党组对局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决策的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使每一个决策都经得起历史和法治的检验。同时,根据相关人员职务变动情况及时对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人员名单进行更新,继续充分发挥其对全局法治工作的组织、统筹、指导、管理、监督等作用。

  3.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3月,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述法”大会,从“履职尽责,全力夯实水务基础工作”“廉洁自律,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依法行政,努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见成效”三大方面开展述职述廉述法工作,通过述法总结工作、接受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确保法治建设在区水务领域落地生根。

  (二)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干部职工法律综合素养稳步提升。一是通过制定《广州市天河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全过程记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等文件,优化相关制度规范,规范局系统各项法治工作,为提升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提供制度支撑。二是根据《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8号)、《广州市水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文件要求,由局党组组织对我局主办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开展集体讨论,进一步规范相关执法办案行为,依法严格行使行政处罚权。三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完成全国统一执法证的换发工作,机关公务员执法考试通过率100%,执法证持有率100%。四是加强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通过率100%且均为90分以上),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五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我局普法责任清单,深入推进以问题为导向的精准普法,围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反恐等重点工作,在水务工程工地等领域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水环境治理法治保障坚强有力。一是优化执法科室人员配备,明确相关职能分工,提高执法办案效率。二是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业务培训指导,与属地街道共同构筑水安全保护的牢固屏障。三是以河湖长制为平台,统筹推动源头减污,形成网格化治水体系。2022年我局行政处罚立案24宗,已办结21宗(其中警告7宗、罚款14宗),罚没总金额70.11万元;指导各相关街道行政处罚立案41宗,已办结37宗(其中警告27宗、罚款10宗),罚没总金额12.436万元。全区30条河涌持续实现不黑不臭、“长制久清”,巩固提升河涌水质,珠江猎德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V类水质。

  3.防范抵御风险能力显著提高。一是全力落实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定人定点压实防汛责任,建立水利工程“三个责任人”、内涝风险点“三本台账”、防汛备汛“三个重点环节”,优化防汛抢险调度机制,实行领导分片督导、在编干部AB角值守,抢险队伍实行三班倒制度,24小时备勤,投入内涝抢险人员8640人次、抽水泵3888台次、车辆2112台次,有效保障安全度汛,无发生重大内涝及财产损失问题。二是有序组织推动我区内涝治理、防洪排涝建设工作,组织完成天河立交、长福路等12个内涝治理项目方案编制工作,开展高唐路智慧城地铁站等34项零星排水改造应急工程,推进我区在册45处水浸风险点治理,已完成燕岭路燕岭大厦对出双向辅道等29处整治,其余16处正按计划推进整治,逐步提升排水能力,缓解积水内涝风险。三是落实抗旱防咸保供水工作,落实《2021-2022年天河区抗旱防咸保供水工作方案》,成立区抗旱防咸保供水应急指挥部,建立健全预警及应对处置措施,坚持预警期间一天一调度,24小时值班值守,落实短期、中期、长期抗旱防咸保供水措施,顺利保障今年春季我区人民群众的供水安全。

  4.服务群众意识与化解矛盾能力全面强化。在严格落实《广州市天河区水务局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工单办理流程,强化内部审批监督,及时有效解决市民诉求,提高市民满意度;全年办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981件,工单按时办结率100%,回复诉求人率100%,市民满意率85.7%,办理时长优于全区平均水平。全年办结信访案件77宗(其中,信访系统转办件59宗,群众现场信访18宗),信访人对处理结果普遍表示满意,未出现重复信访、越级信访、聚众信访(闹访)等情况。

  5.法律顾问“参谋”作用充分发挥。严格落实《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广州市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聘请局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邀请其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咨询和论证、政府合同审查、行政行为合规性审查、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等工作,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局法律顾问全年共审核民事合同315份,审核各类制度、文件31份,出具6份法律意见书,参加各类会议11次,参与业务研讨50余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民法典》之合同业务等专题法务培训2次,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善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022年10月,我局完成2021年度局系统法律顾问工作的自查及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考核,通过综合分析总结,向法律顾问提出相关改进的意见建议,推动其今后向我局提供更优质、更多元化、更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三)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1.全面优化内部监督管理。一是树立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量化考核标准,将工作业绩与绩效、评优评先、晋升挂钩,让想干活、能干活的人有舞台、有动力,树正气,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建立行政执法动态监督和约谈机制,对群众投诉、工程进度、风险点防控等实行全流程闭环监督,确保监督问效全覆盖、无死角,对工作不到位、进度慢的人员进行约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动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高。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由局依法行政办专职工作人员定期抽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案件的办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在局业务会议上予以通报。

  2.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主动接受区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积极落实人大、政协建议意见,加强和代表委员的日常沟通联系,全年共办结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2件(主办8件、协办4件)和政协委员提案4件(主办2件、协办2件),案件类型主要包括河涌治理、海绵城市建设、截污纳管工程建设、排水管网改造、水浸点治理、建设桥梁等方面,所有“两案”案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回复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局信息公开制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上年度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部门决算、行政执法数据、本年度部门预算、区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公示等重要信息;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共计200余条;全年办结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4宗(其中线上2宗、线下2宗);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上按时完成本年度抽查计划。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1.优化各类审批服务。深入贯彻落实《天河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健全“审管分离、事权集中、服务高效、监管有力”的新型审批服务机制,积极配合推进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审批、服务、监管等各环节工作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办结水利类行政审批30宗,排水类行政审批193宗,工程建设类行政审批8宗;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压缩率达到93.01%,办事不用跑率为100%;依申请类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最多跑一次率、办事不用跑率、可网办率、跨域通办率、综合受理率、预约办率、自助办率均达到100%。

  2.启动“政务云窗”工作。根据《广州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关于印发广州市推广政务服务“云窗口”实施方案的函》等工作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积极配合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启动我局“政务云窗”工作:一是首批纳入清单的事项数量要求不低于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的30%;二是选取相关科室的优秀业务骨干组成我局“云坐席”专家队伍,严格按要求完成电脑、摄像头、耳麦、背景板等硬件设施配置工作,并于2022年8月11日顺利通过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试点测试,正式投入运行。

  (五)加快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

  1.深化业务培训。2022年6月17日,我局在区机关大院3楼南会场组织召开区水务职权事项下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第二次专题培训会议,邀请市水务局专家重点围绕“河道管理保护、违法建设及违法排水查处、在建工地黄泥水查处、市容环境卫生执法”等内容进行授课,推动解决当前相关重点、疑难执法问题,进一步提高街道水政执法理论与实践水平。各街道综合执法办主任在区机关大院主会场参会,各街道负责水务执法的在编人员在街道分会场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会,线上线下与会总人数逾200人。

  2.优化工作指导。一是在“粤政易”上建立水政执法工作交流群,形成政策发布、违法线索移送交办、任务完成反馈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并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时沟通交流,实现精准“帮扶”。二是将水行政执法文书模板、涉及所有48项下放街道的水行政执法事项的法律法规、自由裁量标准等相关材料发送给各街道,为街道执法人员提供规范性指引。三是常态化现场实地指导,协助各街道尽快熟悉掌握相关办案流程。

  3.强化监督考核。一是建立案件抄告制度,要求街道定期将相关办案情况书面告知我局,填报相关台账表格。二是定期开展街道水政执法案卷抽查,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必要时邀请局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参与。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干部职工日常“学法”的意识不强,“用法”的水平不高,“普法”的力度不足。二是镇街综合执法专题培训未形成常态化,现阶段已开展的专题培训难以适应当下错综复杂的涉水监管大环境,目的性、针对性有待加强。三是执法队伍的办案效率有待提高,便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档案管理有待优化。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科学治水、系统治水,统筹推进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资源等流域要素协同治理,强弱项补短板,推动解决法治政府领域相关问题,全力以赴推动我区水务高质量发展。

  (一)夯实执法理论基础,打造法治本领过硬的专业队伍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水平、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有效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二是定期组织开展内部执法交流座谈会,就日常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深入研讨,分享典型案例的办理经验,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三是邀请法律顾问提供更有针对性、多元化的业务培训,就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深入研究探讨,剖析典型案例,全面提高执法业务水平。四是增强政府职能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学习借鉴先进法治建设经验。

  (二)强化行业审批监管,推动构建水务服务治理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优化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和权责清单公开明细工作,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时效,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捷、清晰、优质的服务。二是积极做好“两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访工作,优化内部分工合作,健全相应审批监督,及时有力回应民生关切事宜。三是全方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工程建设动态督导巡查,严防各类风险漏洞,坚决遏制和防范事故的发生。四是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河长APP、“双随机、一公开”等平台的大数据联动作用,优化市政管网、水务设施的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完善“厂网河”联合调度体系,强化污染源排放源头治理,提高设施管理养护水平。

  (三)优化资源整合配置,探索建立法治建设的创新亮点

  一是建立健全重点、疑难案件的集体会商等制度,依法严格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使每一宗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二是鼓励引导局系统公务员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强化优秀法律人才培养锻炼,健全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三是主动走访法律顾问单位,积极派员参加其主办的法律讲座、沙龙等专题活动,拓宽双方学习交流渠道。四是建立稳定、高效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模式,通过实地走访、组织开展座谈会、查阅执法案卷、听取执法对象意见等方法全面了解相关办案情况,系统归纳存在的突出、共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