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机关和天河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和天河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等工作。
法制科
主要职责:承担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收案件审理;承担办理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
货物和劳务税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等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增值税发票管理。
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进出口税收的管理工作;负责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承担出口退税工作。
所得税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国家(地区)间税收条约(安排);承担跨境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工作;负责外事管理。
财产和行为税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参与有关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收入核算科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规划;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税收收入预测分析;组织实施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收经济分析工作,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
纳税服务科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的服务渠道管理;组织开展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纳税信用和权益保护等工作;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征收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征管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工作。
税收风险管理局
主要职责:负责税收风险、信息数据、查管互动、大企业服务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的实施工作。负责税收风险的统筹管理与具体实施;组织落实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管理应用、共享交换等;组织统筹与稽查部门查管互动工作;组织实施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预决算、基建、会计核算、财务内控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等工作。
督察内审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开展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配合外部审计。
组织人事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工资、人事档案、教育培训等工作。
考核考评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群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和派出机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老干部科
主要职责:负责老干部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三、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单位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安全管理。
机关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承担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单位后勤服务工作。
四、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第二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
员村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员村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新街2-4号(现临时办公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棠石路8号海景大厦三楼),邮政编码:510665,联系电话:020-85570607。
车陂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车陂街道、前进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陂东路2号,邮政编码:510660,联系电话:020-82309430。
石牌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石牌街道、五山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61号9号楼,邮政编码:510635,联系电话:020-87567681。
天河南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天河南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和路23号,邮政编码:510620,联系电话:020-85582041。
兴华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兴华街道、林和街道、沙河街道、沙东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90号,邮政编码:510095,联系电话:020-37260645。
天园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天园街道、棠下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113号,邮政编码:510660,联系电话:020-88527631。
猎德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猎德街道、冼村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59号,邮政编码:510623,联系电话:020-22366507。
黄村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黄村街道、珠吉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大观南路12号,邮政编码:510660,联系电话:020-31609163。
龙洞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龙洞街道、元岗街道、长兴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洞东园一横路1号,邮政编码:510520,联系电话:020-87586011。
凤凰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凤凰街道、新塘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602号,邮政编码:510520,联系电话:020-83625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