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长者助手 繁体版 英文版 EN 登 录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机构 > 区法院、检察院 > 区法院

限制出境、高消费:广东吉业建设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2-06-09 16:03:11 信息来源:区人民法院 浏览量: -
A+ A+ A+

法人

广东吉业建设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广东吉业建设有限公司

组织名称

法人代表

都进华

确定义务

支付1150万元及其利息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行为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

2013-03-05

执行法院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关闭
    手机版
    粤商通
    穗好办
    • 天河政府网
    • 广州天河发布微博
    • 广州天河发布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