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强:党组书记、局长,全面负责局党政工作,负责本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张 勇:党组成员,负责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孙 绚: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负责本局纪检监察工作。
胡劲邦: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预算科(税政法规科)、城建社保财务管理科、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
寇海龙: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国库科、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刘国俊:三级调研员,分管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科、街道财务管理科、政府采购科、政府采购事务中心。
鲁玉春:四级调研员,分管会计管理科、财政监督科、会计事务中心、协税护税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帮扶乡村振兴工作。
领导分工实行AB角制度。孙绚同志与刘国俊同志互为AB角,胡劲邦同志与寇海龙同志互为AB角,寇海龙同志是鲁玉春同志的B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