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推进项目管理标准化建设。
(二)负责区指定的本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和市委托的辖区内公共建筑项目及城市道路(含桥梁、隧道)、排水设施(含城市防洪、污水处理)及其附属设施等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含新建及大中修和加固、改扩建工程)。
(三)负责代建的区财政投资项目的立项工作(含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负责代建项目前期工作、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建成后移交业主单位或管理部门、结算等全过程工作。
(五)配合业主单位和区有关部门开展代建项目的选址和方案论证等工作。
(六)配合区有关单位开展代建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区代建局设置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修志、对外接待、新闻宣传、信息审核、政务公开、政务督办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代建项目经费安排、预算结算、绩效评价工作;负责财务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信访维稳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青、妇、退休干部管理和出国(境)人员的政审、民族、宗教、侨务、外事、职称工作;负责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二)技术科。
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推进项目管理标准化建设;建立与完善项目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接收;负责技术、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维护,解决设计施工过程中的各类技术难题;负责组织重大设计方案、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及重大设计变更方案的审核;负责组织拟订项目各类合同版本;负责相关学术活动、专业技术培训和交流。
(三)项目前期科。
负责项目的立项工作(含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立项后的前期工作,包括环评、规划、消防、节能、人防等各项报建报批工作;负责制定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负责勘察设计管理工作;负责项目过程图档的管理;负责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工程招标和设备采购工作;配合业主单位和区有关部门开展代建项目的选址和方案论证等工作;配合区有关单位开展代建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
(四)工程一科。
负责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含公共建筑)施工阶段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包括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进度控制、造价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工作和竣工验收、移交、结算工作。
(五)工程二科。
负责市政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包括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进度控制、造价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工作和竣工验收、移交、结算工作;负责代建项目的临时和永久用水、用电等有关市政配套工程的报装、施工管理和验收工作。
三、办公时间
周一到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