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结合区实际,制定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使机关行政管理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二)负责区机关大院内房产、设施、办公物资等国有资产的管理;
(三)负责全区机关办公用房的统筹安排;
(四)负责全区的小汽车定编、审核车辆的购置;
(五)负责区机关交通安全线的管理和驾驶员的教育、培训;
(六)负责区机关安全保卫、消防及办公秩序的管理;
(七)负责区机关后勤社会化项目的行政管理;
(八)负责区机关各类会议、大型活动、交通通讯、膳食的行政管理;
(九)负责区机关大院基建维修与设备养护的监督管理;
(十)协助区“五套班子”的对外接待及来访单位的活动安排;
(十一)负责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本局内外联系和各科室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本局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和印章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办公自动化、人事、工资、财务、公费医疗、社会保险、计划生育、退休人员的管理、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负责本局办公用品的采购;负责本局重要会议的组织、信息综合、文件审核、督办检查工作;负责文件收发和督办工作;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党务、纪检、工会、群团组织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行政事务管理科
负责区机关保洁、绿化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指导、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大院“除四害”及白蚁防治工作;负责大院内公共物资的采购、保管和供应;做好区机关的其他行政事务工作。
(三)基建房管科
负责机关大院的基建维修;负责中央空调、电梯、水电设备维修养护及监督管理;负责区机关办公用房的分配、调整;负责区政府辖下房改房产权资料管理及产权业务办理。
(四)车管通讯科
负责管理全区小汽车定编、车辆购置的审核;负责区机关公共交通及通讯的管理;负责区机关车队的管理;区机关司机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及机关安全线工作。
(五)生活管理科
负责管理区机关膳食服务;负责机关膳食经费的核算、膳食结构的调节、食品采购、供应的安全管理;协助区四套班子安排来访宾客的工作用餐。
(六)接待办
负责区机关大型活动及各类会议的后勤服务与保障工作;负责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大院消防监控工作;负责机关大院车辆通行证的更换和年审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三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上访人员的疏导工作;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机关大院发生的事件、案件,处理一般治安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