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关于公开遴选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的通知》(穗天教小幼〔2025〕1号)要求,我局对确认报名的相关机构行了遴选,经材料审查、场地审查、问询答辩等程序,现将我区公开遴选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的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6月4日—6月10日(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凡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或面谈等方式向天河区教育局反映公示机构在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机构的情况和问题,应写清或讲明异议理由,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单位: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天府路1号4号楼201室);邮政编码:510655;联系电话:020-38622512。
附件:关于公开遴选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的结果公示名单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25年6月4日
附件:
关于公开遴选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的结果公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