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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关于发放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第二批)合格证书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8-08-20 06:57:57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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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已顺利完成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第二批)的工作,现进行证书的发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参加天河区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第二批)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发证时间

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4日(周三至周五),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发证地点

天河区长湴东路75号天河区教师进修学校6楼办公室一。

四、应领取的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五、领证要求

(一)本人领取证书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代领者需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亲笔委托书。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及时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不能私自拆封。

(三)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需在2018年9月3日以后另行预约。

附件:天河区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合格人员名单(第二批).xls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18年8月20日    

(联系人:彭志锋,联系电话:8526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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