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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关于发放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0-08-27 17:31:13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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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河区教育局已顺利完成2020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现进行证书的发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参加天河区2020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认定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发证时间

  2020年8月28日至9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发证地点

  天河区教育系统教师服务中心(天河区长湴东路75号长兴大厦3楼)。

  四、应领取的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五、相关要求

  (一)领证人需携带身份证以及有效的穗康码进入大厦,自觉接受体温测试。

  (二)本人领取证书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代领者需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委托书(参考模板见附件2)。

  (三)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到现场领取证书时还应提供毕业证原件。

  (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及时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不能私自拆封。

  (五)符合快递寄送条件并已申请证书快递(到付)的,证书将于9月4日前寄出,请注意查收。

  (六)未在上述指定时间领取证书的,请在10月31日前每周一(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到天河区教师服务中心领取,其余时间不对外发证。


  附件1:天河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名单(公布).xls

  附件2:委托书模板.docx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20年8月27日

  (联系人:彭老师、姚老师,联系电话:87583971、87581650-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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