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天河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穗天成教办〔2021〕1号)安排,天河区教育局于2021年2月至6月对全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2020年度工作情况实行年度检查,并形成了年检结论。现将天河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2020年年度检查结论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6月24日—7月3日。
在公示期内,凡对公示机构及年检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或面谈等方式向天河区教育局反映公示机构在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机构的情况和问题,应写清或讲明异议理由,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单位: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天府路1号4号楼2002室);邮政编码:510655;联系电话:38622792
附件:天河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2020年度年检结论.pdf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