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1〕3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2021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开展调查,调查对象面向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调查时间为10月15日至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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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该项调查是国家对广东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满意度调查,不是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满意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