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已顺利完成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进行证书的发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参加天河区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并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发证方式
(一)邮寄
申请时选择了邮寄的,会于12月10日前以到付的形式通过快递邮寄到指定地址。
(二)现场领取
1.领取时间:12月8日—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领取地点:天河区长湴东路75号长兴大厦2楼。
三、发放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四、相关要求
(一)现场领取证书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以及有效的穗康码进入大厦,自觉接受体温测试。
(二)本人领取证书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代领者需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委托书(参考模板见附件2)。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及时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不能私自拆封。
(四)未在上述指定时间领取证书的,请在12月31日前每周三(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到天河区教师服务中心(长兴大厦3楼)领取,其余时间不对外发证。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领取的,请于12月16日17:00前通过问卷星链接(https://www.wjx.cn/vj/Pl43bDs.aspx)登记邮寄信息,以便业务部门于12月17日统一寄出。
附件: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7日
(联系人:范老师、姚老师,联系电话:020-87583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