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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天河区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3-12-19 18:36:00 信息来源:天河区教育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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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月20日,区审计局对我局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对照问题逐一检查分析,找准问题症结所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部分资产应接收未接收

  审计报告指出,部分应无偿移交的公建配套应收未收。截至2021年8月底,我局应收未收幼儿园等应无偿移交的公建配套设施8处,建筑面积15319.94平方米。

  至2023年9月底,6所已处理完毕,剩余2所仍在办理建设验收手续,未具备接收条件,情况如下:

  (一)已处理的6所幼儿园

  1.完成接收慧源山庄配建幼儿园。9月开办天河区雅贝幼儿园北园区(公办)。

  2.关于兴丰广场、瑞心苑两所公配幼儿园,未有政策文件明确我局为合法的接收主体,已函请区住建园林部门协查。经核查,一是开发单位从未与我局签订建设移交协议;二是瑞心苑公配幼儿园的《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穗国地出合〔2000〕110号的补充合同之1号)第五条第2项第(1)条款“以实物抵扣出让金并将产权移交甲方的市政、公建工程”包含了幼儿园项目,明确约定幼儿园产权移交给原广州市国土局。因此,2023年5月26日我局函请区住建园林部门根据《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核实该两园是否属于应移交的教育公配设施,若确应移交,建议该局牵头相关责任单位,明确交接主体和任务要求,我局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接收工作。

  3.3所提请追收诉讼的公配幼儿园。两所已定性为不需要移交,区住建园林部门提请海景花园、远洋明苑两所幼儿园追收诉讼,被法院驳回;并且两园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没有要求移交,区内无法通过诉讼途径强制收回,因此,我局函报市教育局相关情况,经市教育局同意,该两所园定性为不需要移交教育部门接收,移交事宜销账。我局提请春江花园幼儿园追收诉讼,三审胜诉,已着手筹备接收并通知办园人清理现场。

  (二)剩余2所幼儿园正在办理各项验收

  广州市国营新塘农工商联合公司、广州市新合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新塘、新合城中村改造复建区两所公配幼儿园,我局密切注意竣工验收进度,适时筹备接收。

  二、部分资产未按规定办理产权

  审计报告指出,我局103处已接收的公建配套、7套(处)存量住宅(公房)、4套(处)非住宅物业未办理产权登记,涉及建筑面积433303.5平方米。

  由于公建配套的教育设施,是由开发商完成建设后移交我局开办,而现在大部分开发商已经注销、改制等原因已无法联系,即使开发商还在,但因历史原因,有的校舍规划及用地资料通过各种途径都无法查到。自2019年起,我局启动各学校及幼儿园的确权工作。目前,《已接收未办理产权的公建配套明细表》中,已完成不动产登记12所学校(14宗物业),正在推进确权工作的有17个,开发单位正在办理确权工作的有17个,暂不具备确权条件的有11个,尚未启动的68个。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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