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我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公众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信地址:天河区天府路1号4号楼204室,邮编:510630,信函上注明“关于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2.电子邮件:xupj@thnet.gov.cn。
3.联系电话:020-38622522。
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以邮戳为准)。
附件:
附件1: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xls
附件2:关于《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5日
(承办科室:中学教育科,联系电话:020-3862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