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的情况说明
发表时间:2024-04-12 18:19:06
信息来源:天河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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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我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3月25日至4月3日公开征求了社会意见。经梳理汇总,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内,共收到意见建议26条,其中属于征求意见范围内的意见建议24条。经研究,采纳13条,不采纳11条,其他不属于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的意见(含咨询类等)共计2条。
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
序号 | 意见 | 采纳情况 | 理由 |
1 | 建议办理居住证、缴纳社保、公积金积分不设上限。 | 采纳 | 广州市积分制基础指标对此两项指标积分并未设上限。 |
2 | 建议在纳税情况、学历高低、办理租赁备案等指标上设置积分项。 | 采纳 | 广州市积分指标和天河区积分指标已做设置。 |
3 | 建议增加积分制入学公办学校学位供给 | 采纳 | 近年我区已通过充分挖潜,扩大公办学位供给,并通过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购买学位服务方式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实现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比例达100%(含政府购买服务民办学校学位)。 |
4 | 建议加大天河区积分指标分值设置。 | 不采纳 | 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各区设立补充加分指标的总分值不超过30分,我区已经达到30分。 |
5 | 建议改变市积分制基础指标的年龄指标和加分指标的技术能力指标设置。 | 不采纳 | 广州市积分制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是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制定。 |
6 | 建议取消办理租赁备案,由居住证代替。 | 不采纳 | 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在订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广州市积分制基础指标的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中含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及合法租赁住所,我区无权修改,天河区指标中在天河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及在天河区合法租住均可积分,鼓励群众就近入学。 |
7 | 建议提高积分制入学补贴标准 | 不采纳 |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学位补贴不低于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的标准,天河区现有补贴标准结合区域实际制定,经费标准符合上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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