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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关于发放2021年上半年第一阶段认定教师资格证书(初中及以下)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1-06-25 11:21:35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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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河区已顺利完成2021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进行证书的发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参加天河区2021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并取得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取得高中及中职教师资格的,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发证方式

  (一)邮寄

  申请时选择了邮寄的,会以到付的形式通过快递邮寄到指定地址;申请时选择了自取的,也可以通过扫码填写“天河区春季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邮寄地址采集表”,二维码见附件2。选择邮寄的证书将于2021年6月30日前寄出,请注意查收。

  因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建议尽量采取邮寄的形式领取教师资格证。

  (二)现场领取

  1.领取时间:7月5日—7月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领取地点:天河区长湴东路75号长兴大厦2楼。

  三、发放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四、相关要求

  (一)现场领取证书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以及有效的穗康码进入大厦,自觉接受体温测试。

  (二)本人领取证书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代领者需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委托书(参考模板见附件3)。

  (三)2021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到现场领取证书时还应提供毕业证原件。

  (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及时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不能私自拆封。

  (五)未在上述指定时间领取证书的,请在9月1日后,10月31前每周三(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到天河区教师服务中心(长兴大厦3楼)领取,其余时间不对外发证。


  附件:1.天河区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第一阶段合格名单(初中及以下).xls

      2.天河区春季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邮寄地址采集表二维码.docx

      3.委托书模板.docx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彭老师、姚老师,联系电话:87583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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