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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关于发放2021年上半年第一阶段认定教师资格证书(高中及中职)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1-07-05 14:19:00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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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河区已收到广州市制作的2021年上半年第一阶段高中及中职教师资格证书,现进行证书的发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天河区2021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申请认定并取得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发证方式

  (一)邮寄

  申请时选择了邮寄的非应届毕业生的资格证书,会以到付的形式通过快递邮寄到指定地址;申请时选择了自取(含2021年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通过扫码于7月5日17:00前填写“天河区春季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邮寄地址采集表(高中及中职)”,选择邮寄的方式领取教师资格证(二维码见附件2)。选择邮寄的证书将于2021年7月6日前寄出,请注意查收。

  因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建议尽量采取邮寄的形式领取教师资格证。

  (二)现场领取

  1.领取时间:7月8日—7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领取地点:天河区长湴东路75号长兴大厦2楼。

  三、发放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四、相关要求

  (一)现场领取证书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以及有效的穗康码进入大厦,自觉接受体温测试。

  (二)本人领取证书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代领者需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委托书(参考模板见附件3)。

  (三)2021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到现场领取证书时还应提供毕业证原件。

  (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及时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不能私自拆封。

  (五)未在上述指定时间领取证书的,请在9月1日后,10月31前每周三(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到天河区教师服务中心(长兴大厦3楼)领取,其余时间不对外发证。


  附件:1.天河区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第一阶段合格名单(高中及中职).xls

      2.天河区春季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邮寄地址采集表二维码(高中及中职).docx

      3.委托书模板.docx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21年7月5日

  (联系人:彭老师、姚老师,联系电话:87583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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