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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工业、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区有关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协调提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产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专项工作。

  (二)承担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职责,参与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组织开展产学研结合工作,指导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按职责负责科技统计工作,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开展国内区域科技创新合作;统筹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工作。

  (三)负责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审核上报工作,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服务促进产业发展;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负责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发展和管理工作;加强全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落实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人才发展战略。

  (四)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牵头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拟订促进数字经济产业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数字经济重点产业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创业创新;负责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工作;协调推进电子信息产业、装备工业产业、信息基础通信产业发展;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新业态发展以及技术进步和创新;协调保障全区煤炭、电力、成品油等供应。

  (五)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政策措施;指导相关产业集聚集约发展,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承担工业、信息产业园区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研究、协调工业、信息产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六)统筹全区社会面信息化工作,推进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协调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推进属地通信发展。

  (七)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工业、信息化等专项经费的预决算,监督经费使用和绩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调整科技、工业、信息化投入及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

  (八)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有关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重大问题,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状况;牵头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科普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重大科普活动,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科普工作。

  (十)加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相关工作力量。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共设内设机构6个。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新闻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政务公开、督办督查、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机关和属下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党群、离退休人员服务、政府采购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及属下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牵头推进全局法治工作,统筹本单位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统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协助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科技创新工作。研究、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重大科普活动,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科普工作。牵头负责科技安全及科技保密有关工作。配合区教育部门负责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专业审核。

  (二)科技服务科。拟订区有关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协调提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产学研结合工作,指导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天英汇平台有关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促进产业发展。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负责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发展和管理工作。开展国内区域科技创新合作。统筹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工作。开展科技研发机构、科技创新企业、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及其团队的引进和跟踪服务工作。协调指导和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配合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牵头负责科技统计工作。监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信息技术发展科。拟订促进数字经济产业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数字经济重点产业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创业创新。组织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普及应用。促进信息消费发展。参与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推广等工作。落实各级信息化产业扶持政策以及信息化产业项目立项审核、管理、验收等工作。

  (四)都市工业科。拟订全区工业产业相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动现代都市工业发展,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指导推动工业领域生产服务业、新业态发展以及技术进步和创新。负责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做好信息发布、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各级工业产业扶持政策以及工业项目立项审核、管理、验收等工作。协调推进电子信息产业、装备工业产业发展。负责牵头推动工业企业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相关工作。指导工业专业园相关产业集聚集约发展,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推进工业专业园区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落实工业专业园区相关扶持政策。

  (五)信息基础设施科。拟订工业、信息产业园区的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各级工业、信息产业园区扶持政策。推进工业、信息产业园区建设和改造。研究、协调工业、信息产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开展工业用地集约利用工作。统筹全区社会面信息化工作。推进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协调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推进属地通信发展。协调保障全区煤炭、电力、成品油等供应。牵头负责指导分管行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六)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科。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有关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重大问题。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状况。牵头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工作。负责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审核上报工作,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落实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科技金融服务相关工作。组织申报和跟踪管理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牵头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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