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便利企业上市、融资等经营活动,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不跑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3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01月01日起,我局不再办理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业务,请企业在“信用广东”网自主打印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二、自主打印信用报告操作指引:
(一)在“信用广东”网首页选择“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点击“现在办理”进行实名认证后进入报告查询页面。
(二)在报告查询页面点击“查询”,即可一键下载和打印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三)根据规定,如果企业近三年在3个领域以上产生过违法违规记录,将无法出具报告。如遇上述情况,请联系我局协调解决。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