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3年2月21日受理广州市天河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提出占用城市绿地、迁移城市树木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批复如下:
一、许可内容
因柯木塱南路新建港湾式公交站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同意处理天河区柯木塱南路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对出、天河智慧农业公园对出、中国移动南方基地对出台湾草共406.56平方米,同时迁移柯木塱南路天河智慧农业公园对出、中国移动南方基地对出两边人行道上秋枫18株(Ф10-20cm)。
二、相关要求
1.申请单位需在我局监管下方可施工(我局现场监管联系人:叶达贤,联系电话:13590555518)。
2.应做好围蔽后方可进行绿化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得对周边未经审批的绿化造成破坏。
3.树木迁移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实施,根据树种采取相应的修剪方式,尽可能保留树冠,避免过度修剪。绿化处理过程应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划定保护作业区,确保作业安全。
4.申请单位于树木迁移完成后十五日内按照广州市公共绿地迁移树木管理制度制作《树木迁移档案表》包括迁移数量、树种等情况报送我局,严格落实后续养护工作,确保成活率。
5.工程建设应按施工计划实施,不得随意拖延工期。
6.因绿化处理而产生的投诉,由申请单位负责解决处理。
三、现场公示
施工告示牌与本决定书一并发放,须将施工告示张贴于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从施工开工前三日起至完工之日止。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3年2月22日
(联系人:杨敏深、钟志群,联系电话:020-38624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