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笙陌贸易有限公司、陆瑞燕、李海洲:
经查明,广州笙陌贸易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撤销广州笙陌贸易有限公司2015年11月6日设立(开业)登记和2016年2月19日变更登记(备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4〕1680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字〔2024〕1680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笙陌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59AKRN3Q)、陆瑞燕、李海洲).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2月12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4〕4259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4〕1680号)的公告(广州笙陌贸易有限公司、陆瑞燕、李海洲).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