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魏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韦坤德、陶吾华:
经查明,广州魏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撤销广州魏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陶吾华备案为监事的事项。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4〕1759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字〔2024〕1759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魏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59C7X92P)、韦坤德、陶吾华).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2月31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4〕4446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4〕1759号)的公告(广州魏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韦坤德、陶吾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