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辉阔商贸有限公司、谭辉、曾供:
经查明,广州市辉阔商贸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广州市辉阔商贸有限公司2016年2月4日设立(开业)登记及2016年7月6日、2017年2月28日变更登记(备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4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41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市辉阔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59BQJA80)、谭辉、曾供).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月10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49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41号)的公告(广州市辉阔商贸有限公司、谭辉、曾供).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