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奥布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胡昌、王乾:
经查明,广州奥布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在办理公司(企业)设立(开业)登记过程中以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企业)设立(开业)登记,我局拟撤销广州奥布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的设立(开业)登记。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596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596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奥布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胡昌、王乾).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6月10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1750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596号)的公告(广州奥布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胡昌、王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