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麦琳广告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
经查明,广州麦琳广告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无法与你司受送达人取得联络,现向广州麦琳广告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2〕73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306室;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字〔2022〕73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广州麦琳广告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4月26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2〕674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广州麦琳广告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告(穗天行审撤字〔2022〕7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