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志鸿实业有限公司等70家企业:
经查明,广州志鸿实业有限公司等70家企业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无法与你司受送达人取得联络,现向广州志鸿实业有限公司等70家企业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2〕73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306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2〕73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志鸿实业有限公司等70家企业).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5月10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2〕693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广州志鸿实业有限公司等70家企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的公告(穗天行审撤告字〔2022〕7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