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泽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经查明,广州白泽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在2022年11月4日办理的变更登记(备案)中提交的部分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我局依法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无法与你司受送达人取得联络,现向广州白泽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3〕189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306室;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字〔2023〕189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白泽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4月17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3〕623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广州白泽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告(穗天行审撤字〔2023〕18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