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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349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4〕868号)

发表时间:2024-03-14 15:06:20 信息来源: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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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坤舶来医院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赵锌钧、胡志鹏:

  经查明,广州坤舶来医院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349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349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坤舶来医院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赵锌钧、胡志鹏).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14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4〕868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349号)的公告(广州坤舶来医院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赵锌钧、胡志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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