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路行轮胎有限公司(原名称:广州市浙商贸易有限公司)、刘银峰、雷邵德、陈丽冰:
本机关于2024年1月26日作出的(穗天行审公告〔2024〕292号)送达公告部分内容有误,现将修正内容公告如下:
一、原内容“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关于撤销<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3〕559号)的决定》(穗天行审纠撤字〔2024〕1-4号)”修正为“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关于撤销<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3〕559号)的决定》(穗天行审纠字〔2024〕1-4号)”。
二、原内容“附件: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纠撤字〔2024〕1-4号)”修正为“附件: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纠字〔2024〕1-4号)”。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