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技家商贸有限公司、禤培学、陈达人、宋东梅:
经查明,广州技家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过程中未提交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其行为属于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我局拟撤销广州技家商贸有限公司的设立(开业)登记。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387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27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4〕926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387号)的公告(广州技家商贸有限公司、禤培学、陈达人、宋东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