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培科工贸有限公司、石前、王洋洋、刘大伟:
经查明,广州培科工贸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2019年4月1日广州培科工贸有限公司将陈勇变更登记(备案)为股东、监事的事项。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503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503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培科工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L5Y010)、石前、王洋洋、刘大伟、陈勇).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11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4〕1146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503号)的公告(广州培科工贸有限公司、石前、王洋洋、刘大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