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3〕343号),撤销关于晓玺贸易(广州)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的虚假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特此公告该10家企业营业执照作废(见附件)。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17日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3〕343号),撤销关于晓玺贸易(广州)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的虚假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特此公告该10家企业营业执照作废(见附件)。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