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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4〕509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4〕1214号)

发表时间:2024-04-18 10:45:36 信息来源: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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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品来广告有限公司、赵玲:

  经查明,广州品来广告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4〕509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室;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字〔2024〕509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品来广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013294X6)、邓冬萍、赵玲).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18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4〕1214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4〕509号)的公告(广州品来广告有限公司、赵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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