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硕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潘陈元、付景武、王贺年:
经查明,广州硕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2019年5月27日广州硕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侯从余变更登记(备案)为股东、监事的事项。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550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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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22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4〕1247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550号)的公告(广州硕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潘陈元、付景武、王贺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