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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4〕549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4〕1264号)

发表时间:2024-04-23 13:37:05 信息来源: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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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炯辉贸易有限公司、曾艳玲:

  经查明,广州炯辉贸易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4〕549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室;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字〔2024〕549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炯辉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061144809W)、曾艳玲、禤杰辉).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23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4〕1264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4〕549号)的公告(广州炯辉贸易有限公司、曾艳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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