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技家商贸有限公司、禤培学、陈达人、宋东梅:
经查明,广州技家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过程中未提交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其行为属于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我局依法撤销广州技家商贸有限公司的设立(开业)登记。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4〕60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字〔2024〕601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技家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U81X6W)、禤培学、陈达人、宋东梅、梁广森).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9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4〕1428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4〕601号)的公告(广州技家商贸有限公司、禤培学、陈达人、宋东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