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泛塔时帝贸易有限公司:
经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你司在2004年6月12日办理公司(企业)设立(开业)登记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不存在冒用地址信息办理登记的情形,我局依法作出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你司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现向你司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4〕20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4〕20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广州泛塔时帝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61945148H)).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10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4〕1437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4〕20号)的公告(广州泛塔时帝贸易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