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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4〕640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4〕1502号)

发表时间:2024-05-15 13:31:35 信息来源: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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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健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林剑、梅建兴:

  经查明,广州健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4〕640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字〔2024〕640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健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RLC877)、林剑、梅建兴).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15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4〕1502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4〕640号)的公告(广州健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林剑、梅建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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