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爵豪科技有限公司、时岗、洪楠、青培尖措:
经查明,广州爵豪科技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4〕696-699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1.穗天行审撤字〔2024〕696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爵豪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TR2D6P)).pdf
2.穗天行审撤字〔2024〕697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岗).pdf
3.穗天行审撤字〔2024〕698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洪楠).pdf
4.穗天行审撤字〔2024〕699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青培尖措).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22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4〕1586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4〕696-699号)的公告(广州爵豪科技有限公司、时岗、洪楠、青培尖措).pdf